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稽查支队接省局计量处转办,反映亳州市某公司生产销售的白酒,包装标识存在不合格问题。接到转办单后,亳州市局稽查支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厂进行检查,现场没有发现有该批次的成品。在其原材料仓库,发现有部分包装盒,执法人员按照规定,责令该公司对其剩余部分包装盒进行了销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4月14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后的包装盒进行了抽样检查,经亳州市计量所检验,整改后的包装盒合格。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在今后的生产中,一定要严格规范生产,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决不能让有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生产中,一定严格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