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3月9日,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来自日本的旅客行李中发现一支鹿角标本,该鹿角形态完整,高约50厘米,重约2公斤。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鹿角做出截留销毁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的规定,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均不允许通过旅客携带或者邮寄的方式入境。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因其产地、制作和形成过程不确定,极易携带动物疫情及人畜共患病原体,对我国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健康具有潜在危害。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入境前需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