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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开展“一气三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践与启示

2017-03-16 17:01: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突出五个强化 改善民生供给

--毕节市开展“一气三表”专项整治活动的实践与启示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贵州遵义调研时指出:“党的政策是坏还是好,要看老百姓是哭还是笑”。2016年以来,毕节市质监系统紧扣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液化石油气、民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以下简称“一气三表”)监管工作,突出“五个强化”,综合施策,严厉打击“一气三表”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一气三表”的安全、准确、可靠,有效改善了民生供给,增强了人群众获得感。

一、主要做法

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毕节市质监系统紧扣部门工作职责,以优化民生供给为切入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一气三表”违法行为,创新思路,综合施策,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强化组织保障。开展“一气三表”整治活动,涉及面宽、参与部门多,需要构建强有力的指挥统筹中心。为此,市、县两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一气三表”专项整治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一气三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以迎接人大监督评议为契机,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分局)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质监局一气三表专项整治评议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市质监局“迎评”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整治活动达到依法行政、优化服务和接受监督的目标。

(二)强化联合推动。围绕整治目标,市质监局积极沟通、充分会商,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推动形成整治合力。主动联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印发《关于对住宅安装使用民用水表、燃气表开展首次强制检定的通知》(毕市质技监联〔2016〕4号),要求新建住宅建设工程中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燃气表,应经法定检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对于民用水表(含二次供水用民用水表)、燃气表不具备产品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检定合格印证(以下简称“三证”)的新建工程,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有效破解了以往职能交叉,执法管理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提高了综合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强化制度保障。为提高“一气三表”供给质量,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市级统筹,研究制定了专项质量支撑体系,确保标准统一、程序步调一致。先后制定下发《毕节市质监局关于规范瓶装液化气计量工作的通知》《毕节市质监局关于加强电能表检定工作的通知》《毕节市质监局关于印发 “一气三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深入有序开展“一气三表”专项整治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机制。要求液化气充装站、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向社会公示了《诚信计量承诺书》,并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段和广播电台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计量法律法规,确保计量准确以及如有计量短缺进行10倍赔付等内容。督促液化气充装单位在钢瓶上明示净含量,粘贴(喷绘)了《诚信计量承诺书》,向广大用户声明不掺杂掺假、不短斤缺两,少一赔十,用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督促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市级统筹、县区主体、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开展各项督查、检查工作。在市局的指导、参与下,各基层局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对液化气掺假依法查处不手软。集中查处无证充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查处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违法行为,查处充装单位充装报废气瓶、非自有瓶及超期未检验气瓶等违法行为,查处明示重量与实际重量不一致的违法行为,查处使用未经检定或超检定周期计量器具违法行为,确保液化气货真价实。二是推进“三表”检定不留情。重点开展水表、燃气表、电能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开展辖区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住宅建设工程中安装、使用民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安装、使用产品质量不合格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安装、使用民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的违法行为,确保居民“三表”计量精准、可靠。

(五)强化整改落实。针对聚焦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落实推进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狠抓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市质监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周报和实地督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纠正和整改问题,狠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开展水表、燃气表、电能表专项整改落实工作,使查处出来的6个油气领域问题得到落实(3件为计量案件、2件为非法充装二甲醚案件、1件为非法充装非自有气瓶案件),对2家供电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敦促其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居民用电精准计量。

二、主要成效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整治,使长期困扰城乡居民生活的非法充装二甲醚、非法使用非自有气瓶、使用未经检定或超检定周期计量器具,未标注或不正确标注液化石油气净含量和未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安装、使用民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市新建住宅工程“一气三表”供给质量得到保证,城乡居民对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大大提高。

(一)企业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规范、便民是“一气三表”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让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发现,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采用回访督促复查,推动企业按照气瓶充装单位年度审查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执行生产经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行业标准,促使供电、水务、住建等各单位能够坚持标准、按要求发证和开展验收,确保充装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让全市辖区充装的瓶装液化气净含量符合明示要求、质量符合标准、气瓶符合安全规定。目前,全市在用燃气表约3.1万块,首次检定情况较好,燃气公司安装的燃气表,均由具备检定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首次检定,达到质量要求并颁发检定合格印证。通过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已有 10家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

(二)检定能力得到加强。充分借助“一气三表”整治活动,着力加强和完善市县(区)检定能力建设,对我市3家通过资质认定的水表检定机构进行分类定级,实施分类监管,以检促建,增强检定保障能力。聚焦居民用水精准计量,2016年完成了市检测所、大方县检测所、织金县检测所3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水表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任务;实施计量授权区域划分,实现了对全市水表检定范围全覆盖; 2016年,检定机构通过计量授权取得资质,3家检定机构共检定新建小区民用水表3192块,其中市检测所检定2692块,大方县检测所检定400块,织金县检测所检定100块 ,有效提升了辖区新建住宅小区水表首检率。

(三)执法水平得到提高。在开展“一气三表”专项治理活动中,全市累计出动质监执法人员19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单位)65家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20件,涉案货值金额14万元,收缴罚没款5万元;处置消费者举报投诉23件,办结23件,6件正在办理中。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7余份,查封隐患气瓶26台,对发现的隐患100%开展督促整改,确保气瓶使用登记率和检验率合格使用率保持在100%,设备隐患率控制在3%以内,各项指标处于全省中上水平。

(四)群众权益得到保障。积极推动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得到落实,联合组织开展了10批次瓶装液化气抽样检查,全年累计抽查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17家次,抽查气瓶460只,促使液化气净含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净含量标注合格率达90%以上,标注和净含量均一致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针对全市在用民用18万块水表,2016年检查新建小区27个,检查水表12105块,开展首次检定11268块,首检率93.1%;检查燃气表2278块,对2252块进行首次检定,首检率为98.9%;对27个住宅小区安装的电能表开展计量检查,检查电能表567块,首检率达到 100%,均张贴有供电部门出具的合格标识;2016年,共对27个新建住宅小区的2278块燃气表进行检查,有2252块经过首次检定,首检率为98.9%。

(五)环境氛围得到营造。为使“三表一气”整治活动深入基层、贴近民心,2016年9月,认真组织开展主题为“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供给质量”质量月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电台等方式,在全市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凝聚质量发展共识,使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传播了正能量。通过开展企业经营主体自我承诺、媒体宣传、免费发布公益短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形成了全民广泛参与、社会共同支持抵制计量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得益于开展企业诚信承诺活动,促进了企业加强内部计量管理,公示《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诚信计量承诺书》23份,在推动企业履行职责任务的同时,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诚信度,为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了社会氛围。

三、几点启示

民生利益无小事,“一气三表”是与每个城乡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日常供给品,实践证明,只要我们突出民生导向,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就能更好地改善民生供给,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一)依法整治是基础。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是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一气三表”整治活动,让国家省的相关政策法规得到贯彻落实,《贵州省计量管理监督条例》得到宣传。通过探索实践,有助于推动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根据职能分工,强化大局意识,促进部门工作服从于发展大局、服务于民生需求,不再局限于部门利益。并以整治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减少职能交叉、重叠,切实杜绝有利相互争、有事相互推的现象。

(二)完善制度是保障。优化民生供给,只有完善制度才是治本之策。“一气三表”整治活动之所以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得益于市县(区)职能部门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系统推进。但是要突破“一气三表”民生供给存在的短板,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还需要建立市级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联席会议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精准发力;要针对部门各自为阵现状,需要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打破垄断,引入第三方参与,消除部门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的现象;要根据国家、省的政策法规,结合地方实际,与时俱进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标准和办法,确保人民群众利益得到维护、安全得到保障。

(三)部门联动是核心。众人拾柴火焰高,开展“一气三表”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无论是政策制定还是执法和服务,需要质监、建住建、城管、水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努力,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由牵头部门主动沟通,与其他部门达成共识,切实整合资源力量,推动相互补台,确保各司其职、协同作战,才能发挥部门联合执法1+1>2的聚合效应。

(四)主动作为是关键。民生需求重于天,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水、电、气等生产生活有效供给,就是政府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民生服务供给的职能部门,市质监局面对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一气三表”存在的供给不足、质量有限和管理缺位问题,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坚持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工作准则之一,聚焦民生期盼,敢于直面问题,主动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坚决整改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为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贡献了我们应有的力量。(龙勇 张柳青)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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