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第129号公告,批准祁门县一枝春茶厂、黄山孙记安茶茶业有限公司2户企业使用安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至此,全县5户企业获得安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
近年来,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安茶产地政府及企业的密切配合下,深入保护辖区大力宣传和推介安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申报工作,主动到生产企业进行调查走访,选准培育对象,使5户龙头企业顺利通过了核准。获批后的5户企业可在其生产的安茶标签、包装物、说明书、广告和经营、展销场所及茶事活动中使用安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这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好参与市场竞争。
(汤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