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在对某计生用品生产企业的一批出口特殊物品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标注的英文品名及规格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申报不一致,检验检疫人员依法责令企业对该批特殊物品进行了封存处理。
据悉,该批货物为医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诊断试剂,数量285纸箱,重量近1.8吨,货值3800多美元。检验检疫局人员进行审单时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报检单未按规定录入货物数量(102240个);二是箱单、发票、合同标注品名为“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与《审批单》上申报品名“医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诊断试剂”不一致;三是成品检测报告日期与生产批记录不符;四是《审批单》中英文名称不一致。现场查验时发现货物标注的英文品名及规格与《审批单》也不一致。
出入境特殊物品主要是指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由其引起的传染病的传入传出,保护人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安全意义重大。天津检验检疫提醒相关企业:为确保出入境特殊物品顺利通关,务必要及时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并保证其货物名称、批号、规格、数量、输出/输入国和生产厂家等项目与审批单列明的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