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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改革的牵引作用——学习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五

2017-01-16 16:13: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好发挥改革的牵引作用

  学习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五

  (来源: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按照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改革步伐,更好发挥改革牵引作用。在质检系统半年工作会上,支树平局长强调,“全系统都要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增强改革的主动性、协同性、精准性,坚决打赢质检改革这场硬仗。”

  回顾近年来质检工作,“深化改革”成为质检系统的关键词和最强音。2013年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质检总局有令而行,果断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机制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

  近年来,质检人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南,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对接“五大发展理念”,质检改革呈现全面发力的良好态势,推动了质检工作锐意进取,促进了质检事业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检工作,在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书记点名表扬质检部门为服务保障G20所做的工作;总理对第二届中国质量奖作出重要批示。

  近年来,面对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开展与海关“三个一”合作、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法检取消,对质检管理体制、机构队伍、监管方式等带来的挑战,质检人讲政治、讲大局,坚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质检改革主动权,促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出台并实施。今年8月15日,质检总局以问题为导向,瞄准企业反响较大的痛点、难点,果断下发《质检收费十七不准》要求,进一步规范质检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进出口企业有了更多获得感,也把质检改革推向更高的层次。

  近年来,总局充分发挥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作用,强力推进改革,中央“规定动作”全部落到实处,全系统六大重点改革深入推进,累计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6项,检验检疫一体化建设取得进展,标准化工作改革获得突破,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改革力度之大、频率之高前所未有。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质检改革步入攻坚期。质检职能转变,推进质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与标准化改革,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这些改革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质检改革关系到质检未来,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面临问题与困难;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开创质检工作新局面。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观念的落后是最大的落后。思想解放的阻力,很多时候来自既得利益。改革进入攻坚期,不仅需胆子要大、方向要准、步子要稳,更需要解放思想,用新思维方式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新发展。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需直面问题、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从企业和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改起,从推动质量发展、质量供给和质检工作遇到的难题改起,从制约质检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质检上下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进质检事业发展。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需破除私心、“刀刃向内”。世界上最难的改革,是革自己的命。攻坚期的改革,不仅要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还要突破“不想改革、不主动改革”的利益掣肘,没有向自己开刀的勇气不行。当此之时,尤其需要全系统跳出一己之私,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带头深化改革,同心协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需明确坐标、突出重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把各项质检改革排排队、梳辫子,既兼顾全面又突出重点,既整体推进又有优先顺序,在各个领域取得改革新成效。

  2017年的帷幕即将拉开,质检改革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最大限度集中全体质检人的智慧,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质检改革就一定会朝着既定目标不断推进。(执笔:秦洪湖)

(责任编辑: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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