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6年12月27日,一批重20吨、货值4万美元的波兰苹果经文锦渡口岸入境,这是深圳口岸首次进口波兰苹果。
该批苹果到达口岸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现场检验检疫,核对波兰苹果果园、包装厂等信息,对苹果进行开箱剖果、感官检验、查看货物有无病虫害痕迹等工作,并按检疫要求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验,经检测合格后即可上市销售。
2016年10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口波兰苹果植物检验检疫要求》,波兰苹果正式获准进入我国。波兰地处欧洲平原中部,气候温和,土壤非常适宜苹果树的生长,是全球第一大苹果出口国。检验检疫部门将继续严格把关进口水果质量,保障市民享用安全合格的进口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