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乌海市安监局特委托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举办了一期非煤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日前乌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已对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中未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以及11月份到期需复审或是换证的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此次共有近百人参加了培训。
本期培训班的授课内容包括《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80号令;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知识;矿山事故防范及应急救援知识;职业病防治;消防知识安全等。培训班于10月12日经过在线网络考试,现已顺利结束。通过教学质量评估调查,此次培训班课程设计合理、讲课内容实用、办班形式新颖,学员满意度很高。(郭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