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至20日,国家标准委考核评估组对通辽市首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通辽东方利群现代医药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了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组听取了试点情况汇报,查阅了资料,查看了现场,经过认真细致地审查,形成了最后验收结论,对试点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综合评分96分,一致同意通过考核评估。
自2013年5月《通辽市现代医药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立项以来,项目承担单位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便高度重视试点推进工作,成立了由企业法人任组长的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标准化办公室,配备了由药学、物流专业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先后投入750余万元对设施设备、作业环境等进行升级改造,建立了仓库管理系统(WMS)、设备控制系统(WCS)、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配送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等,实现了服务作业过程的信息化、标准化。围绕医药物流特点,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了层次分明,涵盖通用基础、服务保障及服务提供共598项标准的标准体系。邀请医药、物流、标准化领域专家,针对领导层、管理层、物流一线员工、后勤保障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并组织企业技术骨干和标准化专职人员参加国内各类标准化培训。制定了《服务标准实施检查管理制度》,并以此为依据进行严格考核,推进标准有效实施,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
实施服务标准化以来,职工标准化意识普遍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大大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顾客满意度从试点中期评估前的91%上升到96.7%,投诉率降至1%以下。单位利税从2013年的1114.56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2333.5万元,物流成本下降3%,运输效率提升1.95倍,经济效益整体提高13%以上。
现在,通辽东方利群药品有限公司成为中物联医药物流分会会员单位、全国第三方医药物流联盟发起单位、通辽药品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医药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牵头制定了《医药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指南》等13项自治区地方标准,参与《药品三方物流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团体国家标准制订,2015年再次通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AAAA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评估。企业荣获了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通辽市十大影响力品牌、全市创业促就业明星企业等多项荣誉,为区域发展做出了贡献。
此次利群药业国家级医药物流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标委考核评估组的验收,将对通辽市及全区医药物流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为引领全区医药物流服务行业规范创新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张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