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年来,福州市政府陆续出台有关政策,扶持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该市设立了“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福州市产品质量奖”,对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万、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同时,该市还在省内率先提出,对新获评“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组织,由市政府奖励100万元。
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福州市质量品牌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福州市共拥有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家、中国名牌产品15项、驰名商标48件、省政府质量奖2家、福建名牌产品269项、省著名商标699件、市政府质量奖10家、市产品质量奖92项、市知名商标748件,长乐、三坊七巷分别获批创建“全国化纤(锦纶)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全国闽都文化街区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该市各项质量品牌荣誉位居全国同级省会城市前列,涌现出“福耀玻璃”等一批质量品牌标杆,为该市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主要职能部门,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原质监、工商部门的品牌建设相关工作职能进行了合并,统筹推进全市质量品牌建设:一是印发了《福州市品牌培育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和具体要求;二是按年度制定了名牌产品、质量奖培育发展三年滚动计划,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指导工作;三是市、县两级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联合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指导企业争创各类质量品牌荣誉,推动开展品牌价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