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满洲里市质量技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该局以上级各项纪律要求为准绳,起草制定了《满洲里市质监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党委主体责任清单”中,从目标明确抓管理、坚持导向育人才、从严治理转作风、履行责任抓执纪和健全机制促落实等五个方面确定了18条责任;在“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中,从组织领导之责、支持解难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和以上率下之责等五个方面确定了17条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中,从参入落实之责、分工分管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报告之责和示范自律之责等五个方面确定了15条责任;在“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中,从践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监管、推进源头治腐、配合执纪办案和自觉接受监督等五个方面确定了13条责任。
满洲里市质量技术和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具体责任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将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工作指引,深入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把执行主体责任清单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抓紧抓好。(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