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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再次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

2015-10-30 11:18:3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继续推动国家倡导首席质量官制度,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定于今年11月再次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在部分大中型企业率先试行首席质量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大中型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另外,质检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受聘企业首席质量官者,必须经国家审核批准机构培训,并取得质检总局备案的首席质量官证书。

  首席质量官是落实公司(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第一人,对公司(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设立首席质量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推广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利于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质量安全;有利于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质量工作者履行职责,发挥专长,为企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使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能真正落到实处。

  为此,培训中心依据国家《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大纲》要求,已举办了两期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班,由于师资水平优秀,受到学员一致好评。为了继续推动国家倡导的这项制度,定于今年11月将再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班。

  培训内容主要是21学时(3天半)必修课时。包括国家质量发展政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企业战略与文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质量法律制度、品牌管理、质量经济分析与成本管理等。企业质量经理、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已有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者,以及各单位质量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学习。有意参加培训的单位及个人可联系电话:64289009。

  据了解,培训中心成立于2002年3月,是质检总局核准备案的首席质量官培训机构。拥有质检总局、全国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资质的师资库资深教师。经培训中心培训合格的学员将颁发质检总局监制的企业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证书。

  培训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以创新、务实的精神,大力培训、推广质量先进技术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应用,以提高广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为己任,以优质师资、廉价收费、周到服务著称。大力面向企业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技术与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培训,推动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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