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近日,厦门机场局从荷兰入境的KL883次航班旅客行李中查获鳄鱼标本与数颗兽齿,鳄鱼标本长约1米,重达1.1kg,这是厦门口岸首次从旅客行李中截获鳄鱼标本。该旅客声称自己不熟悉相关规定,一路转机各国查验均无问题,对不能带入国内表示质疑,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该批物品做出退运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动物标本、蹄、骨、角类及其制品进境。
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广大旅客,请您在进境前务必注意中国关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法律规定,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您已经携带相关禁止进境物,请主动向机场检疫人员申报或自觉放入进境通道的投弃箱内,为共同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