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产品合格率100%
本报太原12月4日讯(首席记者崔晓农)12月3日,省质监局公布了对电动工具、小型断路器、工业气体、有机类化学品、无机类化学品、氯碱、塑料管材、铝型材、钢管脚手架扣件等9种工业产品质量抽查的结果:小型断路器、工业气体、无机类化学品、氯碱、铝型材等5类产品合格率100%。
省质监局本次共对太原市市场上经销的由省外企业生产的50个批次的电动工具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43个批次,不合格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4%。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市迎泽区恒利达电动工具行经销的标称上海千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S1M-TF-100型鲸鲨牌角向磨光机、由太原市迎泽区鸿泰机电设备销售部经销的标称江苏圣德里工具有限公司生产的J1Z-FA-10B型圣德里牌手电钻、由太原市小店区新百利电动工具商行经销的标称上海沪工电动工具总厂生产的J1Z-SZ-10A型捷世达牌电钻,其标志、电源线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对全省42家企业生产的51个批次的有机类化学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50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由运城市盐湖区成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工业甲醛溶液,其甲醛含量超标。
在对全省11家企业生产的18个批次和全省市场上经销的由省外企业生产的81个批次,共计99个批次的塑料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合格84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2%。其中,由朔州市朔城区浙嘉管业经销部经销的标称浙嘉管业有限公司生产的φ50×2.0mm型浙嘉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由运城市通力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φ20PN2.0Mpa型通力牌PVC-U给水管材、由朔州市朔城区豪德广场德玉水暖器材经销部经销的标称河北康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φ50×2.0mm型康辉牌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共对全省30家企业生产的60个批次的钢管脚手架扣件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5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抽查中,由夏县鑫山玛钢铸造有限公司生产的GKD48型鑫环牌钢管脚手架扣件、由夏县禹泽玛钢铸造厂生产的GKD48型禹泽牌钢管脚手架扣件,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