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徐远官) 11月25日,质检总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改进检验检疫监管和服务,提高口岸通行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质检总局决定推进无纸化报检工作。
无纸化报检是指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和货物风险分析,企业可通过简化纸质报检随附单证、通过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提交报检单及随附单证电子数据等进行报检的方式。此次实施范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B级及以上的企业,包括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等。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公告,质检总局要求报检单证简化、报检单证电子化。提交报检单及随附单证电子数据的,报检时可免于提交纸质单证。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无纸化报检方式。选择无纸化报检方式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作出书面承诺。企业提交的电子数据应真实、准确,并承担法律责任。企业应建立完善、有效、可追溯的报检档案管理制度。代理报检企业选择无纸化报检的,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都应符合无纸化报检的要求。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审核纸质单证或调阅报检档案的,企业应积极配合。涉及许可证件、国外官方证书,但未实现信息联网核查的进出口货物,暂不实施无纸化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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