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质检总局发布加湿器选购三“注意”

2014-08-31 21:07: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徐远官)近日,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便民提示”,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加湿雾量可调、使用市场上供应的瓶装纯净水的加湿器,这样可以消除“白粉”现象。

   据介绍,加湿器是常见的家用电器,尤其是在干燥的北方更为常见,质检总局就此表示,在选购加湿器时应注意以下3个方面:

   1、选择类型:目前市场上的加湿器有超声波型、电热型、超净型3种。超声波型是通过超声波振荡将水雾化,起到均匀加湿的效果,其特点是加湿直观见效快,价格较经济,符合广大普通家庭使用。电热型和超净型产品适合水质不佳的地区使用。

   2、判断质量:喷雾式加湿器,应该注意加湿器的雾化郊果或加湿程度。检测其雾化效果的简单的方法是将雾量旋钮至中档处,观察水雾是否细密、透明且上扬。此时可将手掌距喷雾口20厘米,连续喷雾15秒,若能感觉到手掌润泽且无水珠滴落,说明雾化效果可达到均匀细密迅速增湿的要求。

   3、注意性能:尽量选择一些大品牌产品,大品牌采用的核心部件质量相对比较可靠,振荡片一般可使用3000个小时以上,而一些杂牌劣质的加湿器的振荡片只能使用几百个小时。另外大品牌基本都具备无水自动保护攻防,可以防范水箱中的水用完后干烧发生危险。

   最后,质检总局强调,总之,选购加湿器,要对产品进行全面考察,应包括产品的品牌、质量、性能、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调查比较,货比三家,仔细阅读产品宣传资料,分析产品的功能特点及自己的需求。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