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质检总局:进口澳大利亚大米制品需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2014-06-06 14:43: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郭学凤)日前,针对有网友询问是否能从澳大利亚进口如米饼、已经加工好的即食米饭等大米制品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表示,米饼、已加工好的即食米饭首次进口不需要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但需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并向入境口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众参与》专题的“公众留言”栏目中,有网友提问“现在澳洲大米还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那么像大米制品,如米饼、已经加工好的即食米饭,是否可以进口?”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在回复中指出,米饼、已加工好的即食米饭首次进口不需要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但需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并向入境口岸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检验检疫手续。

   据了解,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就“我国目前能否从澳大利亚进口大米”的问题回复网友,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大米在内的植物源性食品首次对华出口前,必须经过风险分析,确定其质量安全和植物检疫风险控制措施后方能进口。目前,对澳大利亚大米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正在进行中,该产品风险不明,尚不能进口。

   在此,提醒有关进口企业,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及其相关制品的法律法规要求不一样,相关手续和条件也可能不一样。进口前,应及早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咨询了解相关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