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电子监管系统简介
2000年,国家质检总局开发了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电子报检、电子签证、电子转单的“三电工程”(老三电),加之后续开发应用的“快速核放”、“电子审单”、“电子收费”,以及其他配套系统(进境许可证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电子身份认证系统、集装箱管理系统等)的开发,检验检疫工作不断向电子化进程推进,这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检验检疫行为,提高了检验检疫效率,加快了通关速度,服务了外贸事业。同时,检验检疫信息化建设也在“老三电”的基础上,逐步上升发展为“新三电”,即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中国检验检疫电子平台的理念也日趋成熟。在目前阶段,“新三电”的两头即电子申报、电子放行已通过CIQ2000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予以实现,唯独电子监管相对薄弱,成了制约实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目标的瓶颈。
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是检验检疫工作的核心内容,改进原有模式和开创性地实现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对于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检验检疫事业尤为迫切。现代化人流、物流和外贸的高速发展,WTO贸易环境中国外高筑的技术壁垒,给现行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化技术,改进现有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从生产源头抓产品质量,把检验检疫质量把关工作深入到生产过程中去,既要减少货物的抽样比例,又要达到科学把关的目的,同时转变服务意识,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模式必然要迎来一场深入的变革。新《商检法》为检验检疫工作前推到企业生产过程各环节提供了法律依据。新《商检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评定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第二十条又规定:“商检机构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可以按国家规定对列入目录的出口商品进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和检验”。
自2002年5月在上海召开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现场会议之后,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会议的要求,为推动“大通关”进一步发展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2003年8月,在广东召开的全国检验检疫“大通关”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又强调,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加强领导,加快进度,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不断创新,积极推进“大通关”建设,把口岸工作效率提高到新的水平,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促进外贸发展。根据吴仪副总理在检验检疫“大通关”现场会议上的指示,为全面推进“大通关”进程,按照9月10日局长办公会精神,总局责成通关司和信息中心会同动植司、卫生司、检验司、食品安全局共同组织了系统内专家对建设电子监管问题进行专题研讨,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建设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的基本思路。
广东、深圳、山东、上海等局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04年,总局成功地开发了出口电子监管系统V1.0版,并在全国11个局试点推广,广东局组织各方技术人员进行了“2211”业务模式电子监管系统的研究,都为开发中国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V1.2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检验检疫现行的法律法规,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把检验检疫工作前推到出口产品的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以过程监督、项目检测、风险分析、关键控制、系统保证与符合性验证为基础,通过对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和数据监控,实施对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资源共享与数据及情况的采集,实现对产品质量的超前控制与闭环反馈控制,在此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质量检测、质量预警、质量修正、质量评定和质量判断活动。充分利用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现有资源,建立与CIQ2000全面衔接、适用于所有出口报检企业和商品、适用于不同发展经济水平地区和检验检疫机构的中国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融合“电子申报”和“电子放行”,形成完整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达到“提速、减负、增效、严密监管”的目标。概括起来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标准和风险预警管理信息系统,为检验检疫活动提供支持,为企业提供帮助和指导。
(2)建立企业及产品管理系统,实现许可、注册、备案、登记等的电子化管理。
(3)结合企业分类管理等活动,对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帮助企业提高自身管理的水平,从而提高企业出口产品的质量。
(4)完善监督管理系统,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到控制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中去,从源头抓产品的质量,实现出口产品监管工作的前推。
(5)建立企业出口产品生产批的监督管理系统,合理选择过程监控项目和参数,规范企业端数据采集,通过数据监控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对在线数据、实验室数据等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关键数据进行采集,通过数据关联实现对不合格产品的可追溯,并实时调用所采集的信息,完成生产批合格预评定。
(6)建立出口产品合格评定系统,在出口产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信息,完成产品合格判定工作。对于生产过程监控系统范围内的出口产品,实现报检批与生产批的综合批次管理,将企业出口报检信息与企业生产监控信息有机关联。
(7)建立出口产品质量分析系统,实现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全面分析和快速反应机制,解决CIQ2000未能解决的质量分析问题,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8)建立电子监管系统的抽样评定规则库(包括企业抽样规则库和CIQ抽样规则库),实现对企业抽样的管理、评定以及CIQ验证抽样的管理和自动提示;支持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
(9)实现电子监管系统与CIQ2000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的无缝衔接,并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其他系统进行充分整合,以推进出入境检验检疫全过程的电子化进程,形成一个完整的检验检疫电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