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陈熙同通报了质检总局部署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
按照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质检总局立即组织部署,6月10日下发《质检总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质检总局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质检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方针,落实强化风险管理、强化重点监管、强化监管创新、强化社会监督、强化打击惩处“五个强化”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举一反三、细化措施,形成保安全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月11日至12日,质检总局在端午节期间即组织了2个督查组,分赴江苏省和北京市开展督查工作,重点对涉氨企业和大型游乐园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为更好地督促和指导质检系统各级单位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质检总局又组织了6个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导组,分赴全国6个大区检查督导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6月17日起,6个督导组先后启动督导工作。
截止6月17日,北京等16个省市上报了检查工作情况,共成立了省级督导组15个、检查组1601个,已出动执法或检查人员11865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1685家,发现安全隐患6219个,个别省份整改完成率已达97%。
6月25日下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安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13﹞369号),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涉及安全的进出口商品逐一排查,发现和消除隐患,具体措施包括: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按照总局年初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辖区内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专项督查,督查的内容除业务程序外,还应包括安全管理。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安全的进出口商品现场检验操作、人员防护、实验室样品管理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加强现场检验,特别是取样环节的安全防控;严格落实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检验用化学试剂、压力容器、机加工设备等使用安全管理,完善、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此外,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还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依规、依职责科学、妥善处置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质量安全问题。检验监管过程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包装破损、化学品泄漏等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通报当地消防、安监、环保等部门到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对应急处置措施进行效果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