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总局动态>>总局动态>>

国家质检总局积极应对印度尼西亚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事件

2011-10-25 15:44: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检网讯据世界卫生组织10月10日报告,印度尼西亚确诊1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死亡病例。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积极采取措施,严密防范疫情传入。一是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来自印度尼西亚人员的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对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人员,要仔细排查,对发现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感染嫌疑者,要及时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二是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利用显示屏、广播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出入境旅客有关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增强出入境人员防病意识。三是对前往印度尼西亚的人员提出警示性建议。要避免接触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染病禽类及其粪便或沾染了粪便的灰土、泥土;避免使用生的或未煮熟的禽肉;在疫情暴发点、禽类养殖、销售、屠宰、加工场所要采取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措施;勤洗手;要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可能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

   质检部门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动态,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防控疫情的传入,保护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