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实质上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对该商品净含量的明示担保,其标注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标注正确与否直接影响消费者对该商品特性的识别。《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包括两个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计量要求。定量包装商品存在单件包装商品和多件包装商品两种形式,《规则》中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我们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查中常发现如下的一些问题:
1、标注位置不明显:这常见于一些小包装商品中,没有与商品名称排在同一展示面或没有独立标注,常常是夹到商品说明中或其它标识性文字中。
2、标注内容不正确:常常有 “净重:××kg”、 “总重:××kg”、“重量:××kg”或“Net weight:××g”、“净含量:×××g±×g等不规范的标注。根据《规则》要求,标注内容应是用中文书写的“净含量”、净含量量值的数字、法定计量单位(或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部分组成;正确的标注应是:净含量:××kg;以质量和体积单位标注的净含量必须包括以上三个部分内容。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字。
3、标注内容不清晰:一些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商,在标注净含量时,不知是怕让人看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在标注净含量时常常出现模糊不清或根本就是没有用颜色,而是在包装袋是打个印,很难分辨清楚。显然不符合《规则》要求的标注字符要清晰,使用识别。
4、字符高度不符合要求,小于规定的最小字符高度,这同样是不利于消费者识别。《规则》中对质量、体积单位标注净含量字符作了具体规定,对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字符高规定了最小高度。
5、未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净含量:1kg或1L”标注成“净含量:1000g或1000ml”,“1000m”标注成:“1km”等,《规则》中要求,质量或体积标注净含量小于1000g(L)的,计量单位为g(克)或mL(ml)(毫升)。1000g(L)或以上,计量单位应为kg(千克)或L(l)(升)。
(和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