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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十定律

2010-06-18 11:57: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食品安全十定律》,它会帮助你正确把握和实现安全饮食。

    1)食物一旦煮好,就应立即吃掉。

   2)食物必须彻底煮熟后才能食用,特别是家禽、肉类和牛奶。所谓彻底煮熟,是指食物所有部位的温度至少达到70℃。

    3)选择已加工处理过的食品,如消毒过的牛奶等。

   4)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四五个小时,应在高温(接近或高于60℃或低温(接近或低于10℃)的条件下保存。常见的错误是,把大量、尚未冷却的食物放在冰箱里。

    5)没能及时吃掉的食物,必须重新加热到70℃以上,才能食用。

    6)不要让未煮过的食品与煮熟的食品接触。

   7)保持厨房清洁。烹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要用干净的布抹干擦净,这块抹布的使用不应超过一天,下次使用前应在沸水中煮一煮。

    8)处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让昆虫、鼠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以避免致病微生物污染。

    10)饮用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除了以上十点,在选购生肉类食品时,还应注意生肉上盖有的检疫图章,这也是保证生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方法。检疫图章有以下几种形状,各自代表不同的意义。

    1)“×”形是“销毁”章(图1),盖此章的肉禁止出售和食用。

    2)椭圆形,是“工业油”章(图2),此肉不能出售和食用,只能炼油作为工业用油。

    3)三角形,是“高温”章(图3),这类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温处理后才能出售。

   4)长方形,是“食用油”章(图4),不能直接出售和食用,必须尽快熬炼成油后才能出售。

    5)圆形,是合格的印章(图5),适于食用,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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