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四川、陕西等8个省22家企业生产的25种玻璃体温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玻璃体温计》GB1588-2001的要求,对玻璃体温计产品的示值检验、感温泡内气泡检验、玻璃管爆裂检验、感温液柱中断检验、感温液柱自流检验、感温液柱难甩检验、标度板检验、感温泡外观检验、内标式体温计套管检验、标度线和计量数字检验、顶端检验、应力检验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种产品示值允差项目实测值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玻璃体温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