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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企业转嫁责任将受到从严处理

2009-06-30 13:3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在媒体披露食品安全问题后,企业马上出来声明没问题,而当政府检查确有问题时,企业又说只退换政府检查出问题的那批产品。对于这种现象,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表示,这是企业不负责任、转嫁主体责任到政府监管部门身上的一种惯常做法,是丧失责任心的表现。吴清海是在中国经济网——质量与安全年活动系列访谈节目中说这番话的。

   吴清海表示,在媒体披露有关产品存在问题后,企业如果在没有任何调查,特别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信誓旦旦地说产品是可靠的、安全的,这是没有说服力的表现。“政府监管部门一旦检查出它的某批产品有问题的时候,这些企业又开始推托,它说出了政府说的这些产品以外,其他的产品没有问题,它总是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往政府监管部门身上转移。这是企业惯用的障眼法,是丧失责任心的表现。”

   《食品安全法》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对生产销售的每一件产品负责,承担由其产品引起的一切责任。吴清海强调,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监督和惩处企业的违法行为,代替不了本应由企业保证的所有产品都应是安全的。“政府再怎么监管,也代替不了生产者主体责任。”吴清海说。

   对这类转嫁责任的企业,吴清海表示,政府监管部门将把他们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严处理,要让这样的违法企业受到市场机制的惩处,直接淘汰它。同时,他支持舆论监督揭露企业这种推诿、转嫁责任、故意混淆视听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让企业良心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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