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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8市为技术标准战略设立专项经费

2009-02-27 08:56: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制造业标准化工程实施办法及操作规程〉的通知》,对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进行扶持资助。

   该《通知》规定: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的,给予5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的,给予3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一项省级地方标准的,给予10万元奖励;主导制定一项联盟标准的,给予5万元奖励;承担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达到国家4A级或3A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同时,每年资助2-3个技术标准试点镇街,每个试点镇街资助20万元;每年资助10家技术标准试点企业,每个试点企业资助5万元;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每取得一个采标证书奖励2000元;承担省级或国家级标准化科研项目的,东莞市财政分别按省财政和国家财政奖励经费的1:0.5和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该政策的出台,对全面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切实增强东莞市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截至目前,广州、深圳、佛山、顺德、珠海、惠州、东莞、潮州等8个地市政府已设立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经费,这对调动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主动掌握标准的“发言权”、“话语权”,实现由“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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