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计量管理>>

质检总局通报2008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抽查情况

2008-12-28 00:0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量函〔2008〕811号

关于2008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

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第3季度总局重点对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味精、白酒、啤酒、纯净水、洗衣粉、洗发液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和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等10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商品:14个城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米、面粉、食用植物油、牛奶、味精、白酒、啤酒、纯净水、洗衣粉、洗发液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2个项目,一是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二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

   (三)抽查结果:共抽查企业656家,抽查产品1461批次,其中净含量检验合格1357批次,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9%;净含量标注合格1364批次,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4%(详见附件1)。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除纯净水的平均抽样合格率89.1%外,其他产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在90%以上(详见附件2)。

   从净含量标注的抽查结果看,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0%以上的有米、面粉、食用植物油、味精、牛奶和啤酒等6种;80%至89.9%的有白酒、纯净水和洗衣粉等3种;79.9%以下的有洗发液1种(详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此次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和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

   2007年第3季度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2%,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6%;2008年第3季度净含量检验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9%,净含量标注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4%,分别提高了4.7%和7.8%。合格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上述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在2007年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措施,对辖区内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配备符合生产要求的定量包装计量器具和建立合理的计量监督措施。同时加大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计量管理水平;二是近年来随着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C”标志工作的大力推广,被抽查的大多数企业强化了计量法制意识,加强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改善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从而提高了抽样合格率。

    (二)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的差异明显缩小。

   

    2008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

   此次抽查的10种定量包装商品中,9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平均抽样合格率都超过了90%,平均抽样合格率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9.3%。与往年相比,部分定量包装商品之间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的差异明显缩小,但是个别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不明显,如纯净水,2007年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8.7%,2008年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1%。究其原因:一是企业仍然存在重质量、轻计量的管理现象;二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配备自检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低,起不到真正的自检作用,不能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三是企业采用的自检方法不正确,如以体积标注净含量,采用质量方法自检,或者采用的密度方法有误等等。

    (三)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上升幅度大。

  

    2008年第3季度10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统计示意图

   从统计结果看,此次抽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4%,高于2007年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7.8%。但是白酒、纯净水、洗衣粉和洗发液的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只有89.5%、88.7%、87.7%和78.2%,低于90%,说明这4种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

   (四)小型企业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和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与大、中型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

   此次抽查的大型企业87家,占抽查总数的13.3%,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8.8%,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6.9%;中型企业175家,占抽查总数的26.7%,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6%,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2%;小型企业394家,占抽查总数的60.1%,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9.2%,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3%(见附件3)。从抽查结果看,无论是净含量检验还是净含量的标注,小型企业平均抽样合格率与大、中型企业平均抽样合格率的差距缩小在10%之内,充分表明通过几年的连续跟踪抽查,小型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开始重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工作,逐步建立了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制度,所以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稳定提高,标注也比较规范。

    三、抽查后处理情况

   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计量法和《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通过整改,不合格企业全部通过了复查。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尤其对净含量抽样合格率较低的纯净水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是政府法制计量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力度。

抽查附表.xls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