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鸡西市7座电厂已全部与鸡西市质监局特设科建立了日常安全工作联系,安全监察工作已步入正轨。
去年年末,黑龙江省启动电厂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根据省经委和省质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省火力发电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的通知,鸡西市质监局对全市电厂特种设备进行普查。经普查,鸡西市有国家大型电厂1座,地方发电厂2座,企业自备电厂4座,已登记电站锅炉17台,压力容器71台,压力管道207条共16千米,起重机械83台,电梯4台,厂内机动车辆38台。
今年初,两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火力发电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从依法实施安全监察、及时办理施工告知、认真做好使用登记、严格进行检验检测、规范管理作业人员、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等七个方面,对火力发电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鸡西局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业人员操作水平的特点,特别注重对各电厂锅炉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截止07年25日,对地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的锅炉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已结束,共为127名Ⅰ类锅炉操作人员核发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经省质监局授权,鸡西局近期还将对国家大型电厂大唐电厂锅炉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作者单位:鸡西市质监局特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