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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产家具近三成不合格

2008-10-23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近期,该局对重庆市生产的家具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176家企业的188批次产品,合格132批次,抽查合格率为70.2%。

   此次抽查的家具产品品种涉及木制家具、金属家具、床垫、沙发、厨房家具、转椅等。抽查中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木工要求(即封边)、甲醛释放量、木材含水率、理化性能、厨房家具台面耐污染性。

   据悉,人造板都是由胶粘剂胶合而成,若对人造板切口不进行封边处理,家具在使用过程中水或空气中的水汽很容易被人造板吸收,久而久之就会引起人造板发胀、变形,从而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人造板含水率超标,会引起板材变形,从而影响产品使用寿命。甲醛释放量超标,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此外,产品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还大量存在。国家强制性标准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要求,出售的家具必须具备使用说明书,家具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编号、质量等级、家具使用环境、家具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售后服务规定、家具的使用、保养及注意事项、家具生产厂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都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上规定及描述清楚,并将使用说明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纳入检验结果的判定。此次抽查发现的34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的有使用说明书未提供,有的内容不全,无使用说明书的占20%。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质监局正按相关规定对生产不合格品的企业进行处理,对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进行适当的处罚。并将加强对人造板生产企业板材中甲醛释放量的要求与监督,加强标准宣贯的力度,帮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积极推动重庆市家具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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