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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高新区质监向无证产品“亮剑”

2008-09-03 07:46: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包头高新区质监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在万水泉镇依法查处一家无证生产防水卷材生产企业。

   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高新区质监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位处万水泉镇的一个偏僻院落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并查获防水卷材成品47卷。经进一步检查,该企业在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防水卷材产品。

   防水卷材是国家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生产销售,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通知书,并对违法生产的防水卷材依法封存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处理之中。(作者单位: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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