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季度,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床上用品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查,共抽检床上用品40批次,经检验,合格29批次,抽样检验合格率为 72.5 %。
“产品使用说明”亟待进一步规范。GB 5296.4-1998《纺织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已颁布实施多年,标准明确规定纺织产品须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的型号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本次抽查的40批次的床上用品样品中有11批次因“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导致不合格,不合格率为抽查总数的27.5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不标注和乱标注纤维成分、无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规格不规范等。
4批次产品染色牢度不合格。染色牢度是指纺织产品色泽耐受外界影响的坚牢程度,即经过洗涤、摩擦、汗渍、熨烫或光照等作用后其褪色、沾色程度。标准要求耐洗和耐干摩擦染色牢度都不低于3级,耐湿摩擦不低于2至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