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既是质监工作的重点又是监管的难点。巴中质监局针对分布在全市各乡镇的34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实际,采取向部门“借力”的方式抓好对小作坊的巡查监管,达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和质检技术机构外勤人员拉通管理,统一调配,捆绑使用。巴中市各县(区)局的质检技术机构人员早在几年前就是上收市检验中心了。在对所在县的小作坊安全监管上,市局要求县级质检工作站人员绝对服从所在县质监局的统一领导安排,从而有利于实现技术跟踪帮扶到位和行政执法查处到位,双管齐下,整治和规范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是依靠政府支持全面落实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社)信息员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奖惩措施,全市现已聘请200名协管员和联络员,弥补了专业监督员力量的不足,同时发挥基层政府质量总负责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实行分类分级建档。实行A、B、C、D四个监管等级,对高风险、预包装、跨市境销售的重点食品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选派业务精干人员实施重点跟踪监管,对处于农村地区的使用传统工艺,低风险食品,则实行“划片分区”方式开展一般性监管,实行片区监管责任制,主要发挥好乡(镇)村(社)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报告,同时负责季节性生产产品开业歇业申报,降低监管成本,提升巡查监管的有效性。
四是部门配合,实现监管资源共享。密切与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配合,发挥其它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相互支持,实现优势互补,特别是在小作坊跨区域销售问题和无证销售行为查处上能为质监部门提供有力帮助。(巴中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