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质监局获悉,该局2007年第四季度抽查了重庆市3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88批次产品,检验合格23批次,合格率仅为26.14%。质量水平与2006年第四季度的31%基本相当。
抽查结果表明,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使用违禁药物氯酸盐;内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未在内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这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对此次抽查存在的问题,重庆市质监局表示正按照相关规定,对使用违禁药种的生产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对内包装标志及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过长或过短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在市政府部署的200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提高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