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4季度,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在上海市生产领域开展了对电热毯产品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市生产的电热毯产品12种,经检验,12种产品均合格,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8-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对抽查产品的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电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等16电气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
抽查结果表明,随着政府对与民生相关产品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上海市相关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也有明显提高。从此次全面检查中发现,相关生产企业均能将质量保证放在比较突出的位置,不断通过提高技术水平、改进工艺确保成品质量,且生产的产品基本为多功能或恒温型电热毯,安全性能较差的低端产品已基本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