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第三季度对重庆市木门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33家企业33批次产品,检验合格29批次,抽样检验合格率为87.9%。
此次抽查依据JG/T 122-2000《建筑木门 木窗》、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主要对木门产品的外观质量、形位公差、尺寸允差、木材含水率、表面胶合强度、浸渍剥离性能、甲醛释放量等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木门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浸渍剥离性能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生产中选用了不具备防潮、耐高温能力的胶粘剂。对于在装修中经常使用于卫生间、厨房等潮湿、高温地方的木门产品来说,该项指标不合格,将导致木门在受水浸湿时胶合不均匀、胶结力下降,在受到压贴时不能胶结被粘物体,出现变形。
据悉,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重庆市质监局已及时进行了处理,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加强对用胶质量的要求与控制,提高产品质量。今后,该局还将继续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从源头抓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