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质检专题>>做好抗震抢险救灾工作>>

新国标的亮点

2007-07-16 16:23: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亮点一:最晚2012年全部达标

  此前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1985年发布的,原有的饮用水水质指标只有35项,而新标准中,饮用水水质指标共增加了71项,总共达到了106项。

  此次新标准的106项指标分为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具体情况不同,64项非常规指标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项目和日期。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达标。

  亮点二:生活饮用水不包括矿泉水

  在该标准中,生活饮用水指日常饮水和生活用水,包括自来水、大桶水,不包括饮料和瓶装矿泉水。新标准对饮用水的PH值作出明确规定,范围是6.5到8.5,PH值对人体健康没有直接影响,PH值过高或过低会腐蚀管道,腐蚀下来的东西会被人喝入体内。

  另外,新标准还对毒理指标中铅、砷、硒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亮点三:城乡标准实现统一

  新标准还适用于我国的城市或农村的各类生活饮用水,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不论是集中式供水还是分散式供水,都应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据了解,在新标准颁布之前,我国农村饮水一直参照《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此次修订将标准适用范围扩大至农村。但是,由于农村地区受经济条件、水源及水处理能力等限制,有关部门将对农村日供水在1000立方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采用过渡办法,在保证饮用水安全的基础上,对10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1项微生物指标及3项毒理学指标,现阶段放宽限值要求。(综编)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