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茶叶、啤酒、蛋制品等13类食品,是国家第三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从2007年1月1日以后,凡是未取得许可证,产品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禁止生产和销售。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准确掌握红星区内无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
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质监分局在准确掌握区内无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的基础上,将整顿重点确定为超市、食品批发商店、食杂店等经销渠道,组织执法人员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等13类食品的销售活动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销售行为。
在这次检查中共检查2家超市、11家食杂店。检查的总体情况较好,销售的13类食品都按照要求加印(贴)QS标志,特别是200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完全符合要求,能够让消费者放心的购买和使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认真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使销售单位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得到了提高,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购物环境、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