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效果,黑龙江伊春市带岭质监分局根据总局《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2006)年第131号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等13类食品的生产销售活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并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同时,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保障市场销售的13类食品质量安全。此次共检查超市2家、食杂店10家、农贸市场1家。通过检查来看,带岭区经营业主能够严把进货质量关,守法经营,不存在从未获证企业进货的行为,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