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国家对小麦粉、大米等5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后,相继有28类食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据统计,黑龙江省伊春市食品加工企业已有114户132个单元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近年来,伊春市质监局严格现场审查,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进行把关,坚持“四不原则”,即“不降低标准,不搞突击发证,不照顾情面,不搞地方保护“,全面提高了伊春市食品加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目前,该市的获证企业主要有瓶(桶)装饮用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饮料、果酒、肉灌制品等。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提高了伊春市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和产品出厂的检验水平。
从伊春市质监局对该市四季度食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结果看,食品类共监督检验41户企业生产的51批次产品,合格50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8.0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4.81个百分点,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明显好转。其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提高了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二是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三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获证企业企业能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