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提出“三个要求”、“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使全局系统各单位、各科室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意识。
三个要求
一是从思想观念和作风入手,加强廉洁从政的思想教育。在政治思想和执政理念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公仆意识教育上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工作人员监督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从根本上杜绝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
二是从办事规则和程序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要认真进行自查,结合在自查自纠中查找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严格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操作,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三是从权力实施范围和效果入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包头市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结合近几年来整顿规范市场中发现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备案注册、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优推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治理力度,运用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项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特别是商业贿赂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者投诉网站,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自查中发现的涉嫌商业贿赂问题,已掌握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自查自纠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抓好建章立制,重点是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适应,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深化质监工作的各项改革项结合,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各单位要把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禁止商业贿赂的法律知识,大力营造反商业贿赂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氛围。
四是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市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分阶段对各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