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伊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美溪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的源头及进入商业网点的食品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在检查销售网点的商品时发现,我国首批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五类食品,决大部分都有“QS”(质量安全)标识,基本达到了国家要求。对于个别销售没有“QS”标识的大米,执法人员已依法责令有关单位停止销售,并责令冒用他人包装物的商贩当场撕去有关包装标识。
通过检查,对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范生产工艺流程的企业给予充分的肯定,该局还要求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为群众健康和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出发,继续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原料引进及包装的规范工作,把好产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