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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质监局:心系百姓利益,挽回住户损失

2005-12-19 08:52: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5年11月18日上午10时,闫玉文大娘和同样居住在鸡西市梨树区梨花家园一号综合楼上的47户居民,一起欢天喜地的从质监局执法人员手中接过了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房款,总计84065元。大娘擦去眼中的泪花,抻出颤抖的双手,代表全楼居民向鸡西质监局送上了绣有“心系百姓利益,挽回住户损失”的锦旗。
   案情就是命令。2005年6月10日上午刚刚下过小雨,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李秀娟局长办公室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喂!你是质量监督局吗?我是梨树区梨花家园一号楼的居民,我们住进这栋楼后都是觉着这房子的面积不够,我们都找了好多个部门啦,可都说不归他们管。我们现在只好找你们了!”接到电话后,李局长一边向有关部门了解这栋楼房的情况;一边与稽查队王建辉队长商量,决定立即抽调组织精干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共同研究制定检查方案。
    初步调查。由于,梨树区地处偏远,对我们的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逐户调查稽查小组仍以最快的速度直到了梨花家园一号综合楼。这时,正是中午下班午餐时间,稽查科长关振峰果断决定,先不惊动开发商,兵分两路。一组由法定计量机构技术人员组成,对全楼的建筑总面积进行全面测量。一组由稽查人员组成,对全楼所有住户,进行“外科手术”式的调查,毎一户都要走到,对毎一户的购房面积数据都要掌握。
   初露端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5个多小时仔细的摸查,稽查人员终于掌握了第一手证据。通过稽查人员对住户的调查,收集到的购房票据,合算出该楼门市房销售建筑总面积是1142.79平方米;住宅楼房销售建筑总面积是4404.81平方米。经法定计量机构现场测量,该楼门市房建筑总面积实际为1136平方米,住宅楼房建筑总面积实际为4280.64平方米。销售总面积多出建筑总面积:门市房为6.79平方米,住宅楼房为124.17平方米。该公司已售出47户,门市房售价3000~3800元/平方米,住宅楼房售价640~780元/平方米。经计算该公司共多收房屋款84065.00元。
   经稽查人员查阅该公司的销售帐目,该楼房的销售面积与稽查人员调查掌握并合算的数据完全一致。依法查处依据现场检查、调查取得的证据和该公司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法定计量机构的测量结果,鸡西质监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了《黑龙江省计量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定性为按照计量单位结算的楼房面积实际值与结算值不一致案。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据《黑龙江省计量条例》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给消费者退还多收房款;2、并没收违法所得84065元。
   负责开发建设并销售梨花家园1#综合楼的公司,表示该公司没有参与楼房面积的计算工作,对楼房面积不足一事并不知情,不是有意欺骗消费者,对法定计量机构的测量结果没有异议,主动表示要给消费者退还多收房款。2005年11月18日,在鸡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人员的监督下,梨花家园1#综合楼的47户居民,终于从开发商手中拿回了多收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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