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质发[
一、换(发)证工作进度安排:
1、《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1999年12月底完成(包括对各地方技术监督局人员的培训和各地对企业的宣贯);
2、对企业质量保证条件的审查:2000年3月31日前完成;
4、产品质量检验:2000年5月31日前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质发[
一、换(发)证工作进度安排:
1、《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的宣贯:1999年12月底完成(包括对各地方技术监督局人员的培训和各地对企业的宣贯);
2、对企业质量保证条件的审查:2000年3月31日前完成;
4、产品质量检验:2000年5月31日前完成;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