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许办(2003)22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
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产品审查部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项目所涉及的产品。
二、对于已受理的企业申请,由相关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审查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继续按规定程序完成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将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如果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不再继续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书面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登记备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产品审查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停止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和检验工作;对于已收取的审查费、公告费和已经发生的产品质量检验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对于从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中取消,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审查部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过渡阶段的相关工作。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即日起,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项目所涉及的产品,不再开展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作。
五、对于国务院决定取消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项目所涉及的产品审查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完成过渡阶段的工作后,不得再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这些产品的换发证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
项目目录》
二OO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备 注
|
1
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2
液氮生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3
兽医注射针生产许可证审批
|
4
天然橡胶生产许可证审批
|
5
脂松香生产许可证审批
|
6
不锈钢材生产许可证审批
|
7
中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8
阀门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9
核级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批
|
10
广播电视接受机生产许可证审批
|
11
家用音响生产许可证审批
|
12
通讯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批
|
13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证审批
|
14
民用枪弹生产许可证审批
|
15
煤矿井下支护设备生产许可证审批
|
16
煤电钻生产许可证审批
|
17
矿灯生产许可证审批
|
18
矿井安全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19
刮板输送机生产许可证审批
|
20
轮胎生产许可证审批
|
21
输血(液)器具用软聚氯乙烯塑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22
纺织机械生产许可证审批
|
23
自行车生产许可证审批
|
24
电熨斗生产许可证审批
|
25
食用盐生产许可证审批
|
26
荧光灯生产许可证审批
|
27
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28
电梯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29
铝箔生产许可证审批
|
30
消防器材生产许可证审批
|
31
安全玻璃生产许可证审批
|
32
防盗报警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33
医用高压氧舱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34
锚链生产许可证审批
|
35
船用配电箱生产许可证审批
|
36
大型游艺机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37
电力用高压管件和中频弯管生产许可证审批
纳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管理
|
38
空调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39
防爆照明灯具生产许可证审批
|
40
出口包装用瓦楞纸箱生产许可证审批
|
41
电表生产许可证审批
|
42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审批
|
43
医用诊断X线机及防护装置生产许可证审批
|
44
电动吸引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45
体外反博装置生产许可证审批
|
46
医用培养箱生产许可证审批
|
47
节育器具生产许可证审批
|
48
医用呼吸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49
医用线、针生产许可证审批
|
50
医用骨科内固定材料生产许可证审批
|
51
注射针(器)生产许可证审批
|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