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生产许可>>生产许可>>

许可中心函(2004)0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考核、换证与晋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05-31 00:00:00 www.aqsiq.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产品审查部:

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考核、换证与晋级管理规定》(全许办[2003]95号)发布以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的年度考核和晋级工作已逐步展开,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1、由于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证书已超过一年,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各产品审查部务必于2004年4月15日前,将上述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注册证书尚未满一年的,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各产品审查部按规定组织申报。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年度考核的审查员,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将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审查员资格。

3、为了顺利开展审查员考核、晋级和换证工作,本着成本补偿的原则,参照相关工作收费标准,由原注册推荐单位向审查员收取相关费用。年度考核费60元/人次,其中50%留存原注册推荐单位,其余缴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期满换证费、晋级费、面试费分别为150元/人次、150元/人次、100元/人次,其中20%留存原注册推荐单位,其余缴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