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生产许可>>生产许可>>

全许办(2003)90号 关于调整《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4-05-31 00:00:00 www.aqsiq.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审查部: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3]07号)中部分产品引用的产品标准已进行修订。为保证化学试剂产品发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作相应调整(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意见》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序号

原细则文本

修订意见

1

细则“2.2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

电话:010-67718953 010-67741074

E-mail:jiancezhongxin9485@.sina.com

   联系人:刘冬霓  句颖 

 

修订为“2.2化学试剂产品审查分部(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7号(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院内)

电话:010-67718953   010-67786281

E-mail:jiancezhongxin9485@sina.com

   联系人:句颖  项文  

2

细则“2.4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5号

电话:010-67718953 010-67741074

E-mail:jiancezhongxin9485@.sina.com

   联系人:刘冬霓  句颖  

 

修订为“2.4国家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7号(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院内)

电话:010-67718953   010-67786281

E-mail:jiancezhongxin9485@sina.com

   联系人:句颖  项文  

3

细则“7.5 ……申证单元综合判定报告……”

修订为:“7.5……申证单元综合判定结论……”

4

附件1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

序号

申证单元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1

化学试剂 通用试剂

63

DL-丙氨酸生化试剂

 

修订为: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

序号

申证单元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1

化学试剂通用试剂

63

DL-丙氨酸

生化试剂

5

附件1“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

修订为:增加附件1“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中危险化学品的标注。详见附表。

6

附件1“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

修订为:附件1“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表下方增加“备注:按照国家标准GB/T15894-1995,石油醚应为三个产品,分别是石油醚(30~60℃)、石油醚(60~90℃)、石油醚(90~120℃)。本次生产许可证换(发)证,企业应按不同沸程进行申报。例:石油醚(30~60℃)、(60~90℃)、(90~120℃);或石油醚(60~90℃)、(90~120℃)。检验费只按一个产品收取。”

7

附件1

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

序号

申证单元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1

化学试剂 通用试剂

23*

氯化汞

.Ⅲ

25*

重铬酸钾

.Ⅱ.Ⅲ

54*

黄色氧化汞

.Ⅲ

87*

三氧化二砷

.Ⅱ.Ⅲ

90*

重铬酸铵

.Ⅲ

104*

重铬酸钠

.Ⅲ

注:带*标记产品为剧毒化学品。

 

修订为: 附件1化学试剂产品申证单元

序号

申证单元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1

化学试剂 通用试剂

23

氯化汞

.Ⅲ

54

黄色氧化汞

.Ⅲ

86

五氧化二钒

.Ⅱ.Ⅲ

87

三氧化二砷

.Ⅱ.Ⅲ

104

重铬酸钠

.Ⅲ

2

工作基准试剂(容量)

11

三氧化二砷

工基(容)

注:带标记产品为剧毒化学品。

化学试剂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修订意见

 

8

附件2

化学试剂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序号

申证单元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1

化学试剂

 

通用试剂

9

乙醇(无水乙醇)

GB/T 678-1990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