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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2004-05-28 00:00:00 www.sac.gov.cn
一、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概况
  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基本可以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基本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有关果品的基本标准、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各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苹果、梨、柑桔等大品种为主。外贸商检还有自己的一套果品标准。我国果品标准基本是立足于国内果品产销流通实际水平来确定各项技术指标,因此无论在标准数量和宽严尺度上不仅存有浓厚的内外贸二种体制的计划经济色彩,而且与国外先进标准存在很大的差距。

   第二阶段,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果品生产的迅速发展,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作出重大调整。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以后,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有了较大变化和提高,主要表现在,为了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力量编译了部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果品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明确提出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要积极采用(等同或等效)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并明确了标准的制修订周期,加快了对国家标准为主的标准复审和制修订工作步伐,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第三阶段,面对我国即将加入WTO所带米的机遇与挑战,国家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站在国际市场竞争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高度,注重了果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以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推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制定国家果品标准60多项,其中,种苗及检疫标准6项,农药合理使用规范4项,采后领域标准43项(包括质量等级标准6项,术语1项,取样方法1项,物理检验方法4项,化学检验方法25项,贮藏技术规范6项)。还有部分标准如无公害果品标准体系正在制修订中。这些标准在指导果品生产和流通,提高果品质量、规范果品市场、维护产、销、消三方利益和促进我国果品行业整体水平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目前果品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果品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我国果品产销形势发展还很不适应,尤其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将加入WTO,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国际果品产销市场的激烈竞。因此,我国的果品标准化工作也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果品标准与产销经营脱节
  由于果品种植分散,果品品种繁多,果品质量受气候、地域和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果品生产目前主要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的小农经济基础上,果农素质较低,对标准十分生疏。计划经济时期果品流通主渠道的果品公司大多搞起以租赁经营果品批发市场为主的业务来,目前的果品流通基本上处于自由贩卖,看货论价的无序状态。在果品因量大质次而滞销的情况下,除少量优质果品出口外,70%以上的大宗果品没有利用标准来提高质量,而是采取了简化包装,降低成本等做法,甚至出现了"网袋果"等经营退化现象。
  据调查,许多果品产地政府对品种结构调整和发展产业化等问题积极性很高,但是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尚认识不足。同时也说明,我国的果品标准宣贯工作还没有找到适应市场经济的相应得力措施。
    2.果品标准跟不上科技的发展
    随着果品市场的激烈竞争和"洋水果"的不断冲击,近年来我国果品生产开始向依靠科技发展名特优稀品种转化。传统贮藏技术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完善,许多果品贮运加工质检等高新技术在果品流通领域也不断得到应用。随着果品市场(尤其是国际市场)的不断扩展,买卖双方也在寻求技术和相关标准的解释和支持。但是我国目前由于果品标准水平在许多方面落后于科技与市场发展,甚至有的新品种、新技术已经面市几年,在标准中仍然得不到反应和体现,造成了标准化工作与市场的脱节和混乱。
  3.果品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果品从栽培到市场,是一个从产品到商品的连续转化过程。它包括采前优良品种选育、果园管理(包括病虫害防治、蔬菜疏果、套袋增色、分期无伤采收等)、采后预冷和贮藏、上市前的商品化处理(包括洗果、涂蜡、分级、贴标、包装等)以及运输和上市销售,有些品种还需做催熟处理,所有的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因此,对应于果品产销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应有相应的标准,标准间彼此衔接呼应形成从采前到市场的完整标准体系,但从目前已制定的果品标准看,一是标准总量不够,甚至有的无标可依;二是标准制定散乱,形不成体系;三是标准制修订周期过长,以致有的标准内容过时。一个既与国际标准接轨,又适应果品产业发展的果品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4.果品标准制修订部门分散,制标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目前标准制修订工作存在二个突出问题,一个是承担部门分散、政出多门。《标准化法》虽然明确规定,制定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套。但是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划块管理,使原本作为一种商品的果品被分割到农业、供销、轻工,技术监督部门也参与制定果品标准,往往使果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面不通气,难以衔接。二是缺乏对承担制标人员的资格水平要求。据了解,有的标准被当作普通课题处理,承担人并不具备所承担标准的专业基础和文字水平,直接影响果品标准的质量。
  5.标准经费过低;难以保证制修质量
  由于目前执行的标准项目经费仍然是计划经济时的老标准。过去搞标准项目经费不足时单位可给予补助。但现在实行项目核算,再加之物价上涨,活动费用大大增加,每项标准的经费仅3-5千元还不够一次调研座谈会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制修订标准往往被简化成"查资料--拟初稿--函审--送批"的单纯文字工作。其结果必然造成闭门造车,脱离实际,这种标准当然也就不会被果品产销市场所接受和应用。
    6.果品标准宣贯力度不够.产销消三方难以了解掌握
    在计划经济时期,制修订一项果品标准被看作是一项代政府行使权力的严肃政治任务。因此承担单位从人员水平到标准质量都相当重视,从立项到实施要组织有关部委、主产区及相关单位专家召开多次座谈会、初审会以及产销区调查,有的在正式批准之后还要选择主产区开展实施情况调查。如 20世纪 80年代,供销总社承担《鲜苹果》标准的制定时,就先后邀请农业、外贸、商检等部局一起座谈、审定、正式批准,后又组织山东、辽宁等苹果主产区试行、总结。由于深入产销实际,多部门协作审定,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该项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标准的制修订、发布更应扩大信息宣传渠道,真正使标准成为引导产销各方规范产品、实现优质优价的法律依据。
    7.标准缺少明确的监管部门,成了形同虚设的空文
    用"有标不依,执标不严"来形容果品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不过分。因为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再加之果品批发交易市场处于自由买卖状态之下,就使得果品标准的执行变得十分随意。国外发达国家对果品质量则管理特别严格。首先制定明确细致、与果品产销有密切利益相关性的标准体系,因此,果农从维护切身利益出发,树立起很强的标准质量意识。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政府有明确的部门分工。如美国的环境保护局负责确定和检查可使用农用化学品的种类和残留,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负责对运销前和上市前果品的抽检。在华盛顿州,果品气调库和操作人员必须培训获得州农业部颁发的执照方可经营。果品在出库包装时,州政府还要派检验员检查包装线上的果品,符合标准要求的才准许张贴相应的标记,不合格的则将标记取走。由于果农自觉执行标准,检查部门严格检查标准执行情况,从而使美国苹果能以稳定的质量赢得信誉,畅销世界。
  三、发展对策
    1.提高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
    综观果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从果农到政府,都把制定和实施科学、系统的果业标准视为产业的生命线。"洋水果"大举进入国内超市,简单说是胜在整齐漂亮的外观和轻巧坚固的包装等方面,其实质是胜在果业严格执行科学配套的标准上,尽管果品难免在果形、个头、果包等方面存在千差万别,但是如果按一套标准处理下来,就会变成一级级相对整齐洁净的商品;若反之,则形成一堆堆污头垢面、大小不整的初级产品很显然,两种扮相的果品在消费者面前必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身价,这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标准本身的作用。因此也可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严格执行标准,就不会产生合格的商品.也就难以进入国际市场。
我国果品产业正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历史时期,尽管果业是一个多种因素制约的系统工程,但是如何把我国果业标准体系建设好、应用好,则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基础保证。
    2.组建跨部门的"果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了改变过去在制标工作中存在的条块分割、难成体系的现象,建议由国家监督检疫总局牵头,组建有农业、供销、轻工、外贸、果品生产区、果农协会、果品批发市场等有关各方参加的"果品标准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并从中选举产生常设的"果品标准化技术委会"来协调组织具体活动。打破部门界限,按果品产业发展和市场规律办事.以促进标准化工作与产销实际的紧密结合,促进果品标准水平的提高和有效实施。
  3.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实施动态化管理
    果品产业是随着国家开放、科技进步和市场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基础产业,果品标准化工作也需耍及时跟踪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了解国内外果品产销动态,有效地吸收世界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兼顾本国的具体条件和特色、根据产业调整和市场需求制定切合实际的近、中、远期标准化工作规划。如目前我国脱脐橙、芒果、冬枣、樱桃等优新品种己经上市,但还没有对此建立相应的标准体系,这种脱节会使名优果品得不到相应保护。
  如上现象说明,果品标准化工作应力求与市场需求同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时效性和指导性。
  4.建立国际标准制修、审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水平
  国标是体现国际政策和科技水平,用以指导和规范果品产销市场的法规。承担制修和审定标准是一项十分光荣和严肃的任务。它决不应等同于一般的科研项目,它需要有一定政策、文字水平、标准化理论基础和相应专业经验的高水平专业人员来承担。《标准化法》也明确指出,应当组织专家负责标准的草拟和审查工作。
    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承担项目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这种现象应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制修订和认证人员的资格认证审批制度,从根本上保证标准工作的制修、审定水平。
    5.抓标准化宣贯示范,带动标准化工作的普及推广
    除了少数强制性标准之外,大多数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为了使企业和市场积极自愿采用,应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研究改进标准化宣贯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正使果品产、销、消各方切实感受到严格执行标准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作用。建议今后的果品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过去政府行为模式转变为市场行为模式,把各部门分散制标变为行业有关各方共同制标。选择重点产销区,争取当地政府和经营单位的支持,通过共同参与实施果品标准化示范工程等活动,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化工作的新思路,使果品标准真正进入市场,深入人心。
  6.建立标准化工作督查队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在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还要真正做到"有标必依,违标必究",以维护标准化工作的严肃性。要做到这一点,单靠国家抽检和"3.15"活动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充分利用国家各级专业质检队伍,协调好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和果品产销区批发市场管理部门的关系,建立一支经常性的标准宣贯工作督查队伍,注意把督查和标准的宣贯结合起来,争取及早实施产品质量认证标签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以此作为果品"入市资格证书",在自愿和引导基础上加大规范商品和市场的力度,通过此类活动向社会宣传标准,维护标准化工作的严肃性。
  7.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
  我国加入WTO以后,果品将在国际上有很大的市场潜力,有希望成为我国入世以后的优势产业。为了促进和配合果品业发展,我国除应继续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IS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合作之外,还应积极与东南亚、日本、欧盟以及中东地区等主要果品产销国和地区的标难化组织、果品进出组织建立广泛合作,积极争取参加国际和地区的果品标准会议和商贸会议,通过出国考察和邀请对方研讨等方式,促进我国标准化工作与国际标准和市场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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