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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标准化大事

2004-05-28 00:00:00 www.sac.gov.cn
2002第66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在北京举行
 我国向WTO成员通报首批标准
 国务院七部委印发《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召开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
200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成立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0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强制性标准实行条文强制的若干规定》。
1999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成立。它是在原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中国技术监督情报研究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研究所合并成立的。主要负责标准化、质量、商品条码、企事业单位代码的研究、咨询、服务和开发工作。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22届大会在京召开。
1998国家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的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
1997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全国消灭无标生产经验交流暨工作会议。   
 国家技术监督局与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标准出版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全国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暨试点县经验交流会议,形成了我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县以下工业企业消灭无标生产工作的意见。
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农业部联合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确定标准化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
 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第四次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确定技术监督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包括标准化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和农业监测工作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意见》。
1995国家技术监督局开始在全国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国家技术监督局和美国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在北京签订标准和计量合作议定书。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1994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第三次全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提出标准化工作要全国落实第四次全国采标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积极稳妥的推行采标产 品标志制度,积极推行消灭无标生产活动。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快 国家标准制修订速度。
 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第三次全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提出标准化工作要全国落实第四次全国采标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积极稳妥的推行采标产 品标志制度,积极推行消灭无标生产活动。要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加快 国家标准制修订速度。
 ISO章程和工作程序规则发布。
1993国家经贸委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第四次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6400多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复审,最后确定其中1666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实行采 标产品标志制度。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1992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第一次全国质量认证工作会议。
1991在ISO第15次全体大会上,中国第四次被选为ISO理事国成员,任期从1992年至1994年。
 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第二次全国技术监督局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当控制 标准数量的增长,贯彻“提高水平,改善结构,发展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我国各类标准的水平。
 国家技术监督局确定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及各行业标准代号。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标准档案管理办法》、《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召开第一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第二次全国农业标准化会议)。
1990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第54届大会在北京召开。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国家技术监督局布置对各级标准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意大利全国标准化协会于北京签订标准化合作协议。
1989第一次全国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 计量为基础”的技术监督工作方针。
 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导则出版。   
 海峡两岸的中文信息编码学术讨论会在北京举行。      
1988国务院决定撤消原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家经委质量局,合并成 立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进行执法监督工作。
 亚洲、大洋州开放系统互联研究会(AOW)成立。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于1989年4月1日起实施。
 在ISO第14次全体大会上,中国第三次被选为ISO理事会成员国,任期 从1989年至1991年。   
 我国承担ISO/TC20/SC1和ISO/TC179/SC2两个分会秘书处工作。
 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成立。
1987中国标准情报中心成立。
 国家标准局和农牧渔业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乡镇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若 干规定》。
 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技术委员会(ISO-IEC/JTC1)即计算机与信息处理委员会成立。
 中国标准化综合研究所和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合并,成立中国标准化与 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1986国家标准局召开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第三次全国采标会议)。
 国家标准局发布《国家实物标准暂行管理办法》、《制定工农业产品国家标准工作程序的补充规定》、《主要工农业产品国家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
 ISO主席和IEC主席分别访问中国。
 国家标准局实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制度,分为合格认证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两种。   
1985国家标准局、农牧渔业部联合召开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第一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
 在ISO第13次全体大会上,中国继续被选为ISO理事会成员国,任期从1986年至1988年。
 国务院发布 《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并建立国家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决定“纤维检验局”改称“中国纤维检验局”,仍由国家标准局领导。
 国务院批准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标准科技成果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范围。
1984国家经委和国家标准局联合召开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第二次全国采标会议)。
 国家标准局发布《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国家标准局颁布《专业标准管理办法》。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报告》。
 国家标准局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成立。
 国家标准局、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对外经济贸易部联合发布《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1983IEC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的认证管理委员会(CMC)接纳中国为正式成员。
 中国标准化协会和加拿大标准理事会于北京签订标准合作协议。
1982国家标准总局改名为国家标准局。   
 在ISO第12届全体会议上,中国被选为ISO理事会成员国,任期从1983年至1985年 。
 国家标准局召开采用国际标准经验交流和制定规划座谈会(第一次全国 采标会议)。
 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局《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报告》。
1981ISO/TC46“文献委员会”第19届年会在中国召开。
 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成立。
 我国粉末冶金测氧方法标准被采纳为国际标准草案ISO/DIS4493。
 国家标准总局召开全国能源标准化工作会议 。           
 国家标准总局召开全国企业标准化工作会议。   
 国家标准总局发布《工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1980国家标准总局发布《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活动暂行规定》。   
 中国标准化协会和美国国家标准学会于纽约签订标准化协议。 
 中国标准化协会和英国标准学会于北京签订标准化合作协议。
 国家标准总局召开第一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会议。
 在第4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年会上,中国被选为IEC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从1981年至1986年。
 中国标准化协会在京举行“世界标准日”纪念活动。
1979联邦德国标准化学会代表团访问我国,与中国标准化协会在京签订1979年度合作议定书。   
 中国标准化协会代表团访问联邦德国标准化学会在柏林签定标准化合作协议。
 国家标准局和法国标准化专署于杭州签订标准化协议。
 国家标准总局提出在各省、市、自治区筹建成立标准情报资料中心的建设。
 国家标准总局发出《关于部标准直接提为国家标准程序的暂行规定》。
 中国标准化协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了《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
 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   
 中国第一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I“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国家标准总局质量监督局成立。
 纤维检验局恢复成立,由国家标准总局领导。
 中国标准化协会表团参加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1届全体大会。
1978中国申请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同年8月被ISO接纳为成员国,时间从1978年9月1日算起。
 中国标准情报中心成立。   
 国家标准总局成立,由国家经委代管,撤销原国家标准计量局。
 中国标准化协会成立,主要负责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和学术交流工作。
 ISO秘书长访问中国。    
1977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成立。
1976国家标准计量局和第一机械工业部在上海召开有12个城市参加的在进行企业技术改造时搞好标准化工作的经验交流会。   
197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量局成立,由中国科学院代管。原国家科委标准局撤销。
1964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召开农业方面的标准化工作会议。
1963国家科委发布统一标准代号、编号的几项规定,对部标准代号、编 号、部指导性技术文件代号、编号和企业标准代号、编号作了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工农业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召开。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中国第一个十年标准化发展规划。   
 国家科委指定了32个研究所、设计单位为国家的标准化核心机构,负责各行业标准的起草、归口管理工作。
 标准化综合研究所成立。
 技术标准出版社成立。   
196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了《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
 社会主义国家标准化机构代表会议第七届年会在北京召开。
1961国务院颁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暂行管理办法》。
1958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与国家技术委员会合并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设标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
 国家发布GBI-58《标准幅面与格式》国家标准。同年,提出《编写国家标准草案暂行办法》,规定了标准的编写要求。
1957中国以世界动力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委员会名义申请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8月被接纳为成员国。同年,中国派出了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了在莫斯科召开的IEC第22届年会。  
 国家技术委员会草拟了关于建立和开展全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稿,提出中国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方针: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以学习苏联国家标准为基础,并吸取世界先进经验,建立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体系服务的国家标准制度。
1956中国标准化代表团到莫斯科参加社会主义国家标准化机构代表会议第一届年会。
1955国家技术委员会成立,设标准局,负责管理全国的标准化工作。
1949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设有标准规格处。中财委批准了中央技术管理局制定的《工程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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