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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老人信任进入家中 窃取老人钱财被判刑

2019-08-27 15:18:18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一女子先后以给老年人义务看病、推销保健品为名,进入老年人家中窃取钱财,该女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至法院。延庆法院一审判决该女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据了解,2018年11月17日在北京市平谷区某大街,被告人刘某某谎称自己是北京市某医院员工,以给老年人义务看病为名,进入被害人梁某(76岁)家中,窃取现金人民币1800元。

2018年11月24日,在北京市延庆区某村,被告人刘某某以推销保健药品为名,进入被害人于某(74岁)家中,窃取于某现金人民币6000元。当日20时左右,被告人刘某某前夫将被告人刘某某窃取的人民币退还给被害人于某后,民警于当日22时许在该村将被告人刘某某抓获,被告人刘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的主要事实。

2019年1月,刘某某前夫代其对梁某进行了赔偿,梁某对被告人刘某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被告人刘某某有诈骗前科,且盗窃对象为老年人,均予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赃款退还两名被害人,取得一名被害人的谅解,均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予从宽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示:

老年人群体健康意识较强,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这种心理实施不法活动。例如,以推销保健品、免费体检讲座等骗取老年人钱财,或者骗取老年人信任后,到老年人家中盗窃。建议子女平时对老年人多加照顾、多陪伴老人,向老年人讲解防骗常识,不要让陌生人进入家中,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郭敏娜)

(责任编辑: 李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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