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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虚假保健品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2019-07-22 14:28:18 来源: 光明日报

作者:郑山海《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12日 02版)

据报道,近日浙江台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日常的网络排查时,发现辖区内的一家网店正在销售的一款保健品标示称由国内某科研机构和某高校联合监制,不但标明可以清除药毒、修复胰岛、滋养胰腺和心脑肝肾,甚至宣称拥有美国技术支持、由美国军方医学院糖尿病研究中心监制,是一款仅供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通过检测,它的所谓新技术不过是在一颗保健胶囊里塞入8片处方药的含量来混淆视听,而这样虚假宣传的“保健品”在网上居然卖得很火。

这样的新闻读来让人气愤,但更让人无奈。类似的情况,这些年已经多到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论是前期的伎俩、中期的走向还是后期的结局,都毫无新意但屡试不爽——先编出一个高大上的医疗保健神话,以纯天然的面目给人一种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形象,通过肆无忌惮的方法四处宣扬,使之成为一些人迷信的健康信条,然后商家以此为商机,将这些毫无依据和道德的伪劣物品倾销到广大老百姓手中,坑害老百姓健康的同时大发横财。

保健品产生快速疗效,这本身是最可疑的,但反而是这种疗效,强化了人们对保健品的迷信。因而,当百姓对保健品功效有着“执着”的信任时,仅靠科普知识显然解决不了问题,而必须通过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打击虚假保健品。虽然在每一起曝光之后,相关部门也会剖析出各种问题和漏洞,比如监管不到位、违规成本低、商家太狡诈、百姓太善良。这些问题或漏洞都真实存在,但遗憾的是,在分析总结之后,当问题再一次发生的时候,相关运行机制并没有因此而杜绝这些问题的再次发生。

问题找到了,为什么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合理的解释就在于,我们对这些商家缺乏一个持久的长效监管机制。长效监管应该是对一个运行的全过程,不只是在发生了问题以后才来问责,而是在发生问题之前、在关键环节时时约束、处处提醒。只有建立这样的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让问题不再轻易重复。

具体到保健品,特别是网络上的保健品,更应该如此。因为它的信息是全公开的,各类宣传和违法经营也都有据可查。本案销售的保健品,其所谓保健品批号本身就是假的,如果能有一个批号识别机制,只要商品中出现了批号,立刻有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这对这些不良商家是不是可以产生震慑?

对于违法宣传问题,保健品不允许说治愈,不允许说疗效,这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在电商平台上进行一定的文字屏蔽,凡是售卖保健品的厂家,就不能出现违规字眼,一旦出现,系统自动屏蔽。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次保健品的查处,源于当地监管部门的一次日常网络排查。这说明只要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监管,违法行为被主动发现的概率就会加大。希望这一次执法能够成为建立保健品(食品)长效监管机制的开端,增加日常监管,让违法商家无机可乘。

(作者:郑山海,系医生)

(责任编辑: 李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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