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频道!
当前位置> 健康频道>热点新闻> > 八部门联合重拳整治医疗乱象

八部门联合重拳整治医疗乱象

2019-03-22 16:05:3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记者田晓航)“持刀加价”、执业医师“挂证”、骗保……医疗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将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利用“医托”、虚假诊断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以及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均在严厉打击之列。

针对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打击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还将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

(责任编辑: 景欣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